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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Q:为什么要办理商标转让?
A:商标权属发生改变依照商标法规定须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影响自己的利益。
Q:正在申请中的商标能转让吗?
A:可以,提供该商标受理通知书和核准商标转让通知书办理即可进行转让。
Q:什么情况下商标转让无效?
A:有效期满未提出续展、宽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Q:商标转让成功后,是否会重新下发商标注册证?
A:转让成功后会下发转让证明,不会重新下发新名义的注册证。注册成功的商标使用转让证明和原商标注册证来证明商标权。
Q:企业注销了,还可以办理商标转让吗?
A:企业注销一年内,可以办理商标转让(移转)手续。
Q:同一申请人名下有2个商标,文字一样,类别不同,可以只转让一个吗?
A:可以
Q:同一申请人名下有2个商标,类别一样,商标图相似,可以只转让一个吗?
A:不可以,同一申请人名下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Q:转让人的企业地址搬迁过,在办理商标转让时有影响吗?
A:在办理商标转让时需一并办理商标变更。
Q:商标转让给个人有什么要求?
A:商标转让到个人名义,需要注意商标受让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必须与商标注册类别保持一致。